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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宝鉴赏

明末清初 黄花梨独板卷草纹翘头案赏析

2013-04-19来源于: 中华古典家具网作者:纯珍网

名称:黄花梨独板卷草纹翘头案
年代:明末清初
尺寸:高97cm,宽209cm,深42.5cm
翘头案作为几案类家具中的一种,得名于它的案面两端向上翘起。是中式厅堂中不可或缺的“大器”,一般依墙而置,放置在大厅与门相对的位置,案上放置神像、牌位给人供奉。在中国的传统家具中,它看起来不同于其它类的家具,它轻灵、飘逸、优雅而又不失庄重。翘头案的发展和演变过程,反映了中华民族审美情趣与审美理想的演变过程,是中华民族文化沉淀和积累的结果。
此翘头案以黄花梨制成,优美的翘头高高翘起,嵌入案面两端。云头牙板,腿足两侧起倭角,以双榫纳入案面,下端踩托泥之上。两腿间安横枨,分割出三快空间,上部嵌长方形透雕挡板,中间装透雕卷草纹挡板,下层安阴刻卷草纹牙板。
此翘头案造型活泼,精湛的雕饰,使得花草纹饰婉转生动,更添俏丽。此翘头案,用料厚重,做工精湛,颇具匠心。
参阅:王世襄 《明式家具研究》文字卷 P61,乙93,三联书店(香港)有限公司,1989年7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。
此翘头案在嘉德2012春季拍卖会“胜日芳华—明清古典家具集珍”专场中,以414万元人民币成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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